五种方法可证明租客已放弃优先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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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种方法可证明租客已放弃优先权
2009年11月10日 14:14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李小姐:我最近想卖一套房子,但房子里面有租客。他口头和我说不买,我怕卖了房租客找我麻烦。我该怎样办?

  记者帮忙:据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刘子孺说,证明留存租客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有四种方法:一是留存短信或者电话录音;二是给书面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协议让租客签;三是如果租客不签,就可以发邮政快递给租客,内容为要求租客在签收快递后一个星期或半个月内与业主联系确认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同时要求租客签收后拿回相关单据;四是如果租客也不签收快递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在房子门前贴一张告示,内容与上述快递相同,同时拍照留存证据。

  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张茂荣律师补充说,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让物管作为见证的第三方,业主在见证人前明确通知租客房子即将发售,让租客表态。

  (记者 魏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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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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